摘要
中國P2P網絡貸款俗稱P2P網絡借款,又稱網貸,指的是用戶利用網絡平臺完成借款。P2P網絡貸款顧名思義,主要依托互聯網平臺完成整個借貸過程,借款方將自己的貸款需要提交至P2P網絡平臺,投資方會進行審核,之后利用網絡平臺向借款方發放貸款,因此P2P網絡貸款具有放貸迅速、便捷,借款方的門檻更低、投資方的收益更高等特點。P2P網絡借款平臺也就是向借款方發放貸款的第三方網絡貸款中介機構,借款方可與投資方在平臺進行自由交易。P2P網絡貸款不同于傳統銀行貸款,借款方無需向投資方提供抵押物做信用擔保,國內的中小微企業融資困難的問題得到了改善,大大促進了我國的普惠金融的發展。將金融和互聯網結合已然成為當今金融界發展的必然趨勢。但在我國,P2P網絡貸款平臺自2007年才興起,相對于發達國家來說起步較晚,準入門檻較低,法律制度不完善,在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中難免會產生一系列問題,這些問題的產生也極易引發金融風險,比如貸款平臺跑路、倒閉、詐騙、平臺故障等事件。
本文將針對國內P2P網絡借貸行業的發展歷程以及發展現狀進行詳細分析與探討,剖析國內P2P平臺展現出的特點以及所面臨的風險,為日后P2P網貸行業發展提出建議,緊抓環境管理,從內部和外部同時入手,促進該行業向規范化發展,總結得出網貸平臺應該從防范信用風險和加強企業內部風險管理角度出發,完善運行風險把控提升路徑。
關鍵詞:P2P;網絡借貸;風險控制;
第一章緒論
1.1研究背景
P2P是增加投融資方式,完成普惠金融的關鍵手段,在目前當代金融發展的宏觀環境中具有不容忽視的功能,P2P在便于中小投融資者開展金融項目的時候,也導致眾多風險的出現。P2P借貸在國內持續發展的時候,此領域原本就有的風險和其消極影響逐漸變成微型金融行業關注的重要問題。
P2P平臺在國內大致位于缺少準入要求、缺少行業要求、缺少監管組織的窘境,部分平臺出現非法集資、泄露借款方隱私、買賣投資者數據、違約欺詐等眾多問題,尤其是剛剛成立的平臺機構更容易發生上述現象,很難得到投資者的認同,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P2P借貸領域的后續發展。
1.2研究意義
本文最終根據國內P2P網貸服務平臺經營風險分析,指出合理的防范策略,希望可以為P2P網絡借貸平臺企業的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為國內此借貸行業的發展提供借鑒。
1.3文獻綜述
1.3.1國內研究綜述
(1)國內平臺運營模式的研究現狀。梅蕾(2014)在過去的研究中將P2P網絡借貸平臺運營模式劃分為以下幾種:純平臺及債權轉讓運營模式、純線上運營模式、線上模式與線下模式相結合的運營模式、有擔保運營模式、無擔保運營模式。薛偉(2016)則認為主要有以下幾種平臺運營模式,依次為:債權轉讓運營模式、擔保抵押運營模式以及純線上運營模式。辛憲(2009)也曾對國內的眾多平臺進行了研究與分析,歸納為以下幾點:其中無抵押無擔保的運營模式典型以拍拍貸為例,借款人無需提供抵押物只需信用要求達標即可,投資人也將無需承擔擔保責任,具有較高的風險同時也具有較高的收益;而無抵押有擔保的運營模式典型以宜信為例,為削弱投資風險構建了保障金制度;有抵押有擔保的運營模式典型以青島模式為例,借款人需要提供房產證作為抵押,利率也將根據借款人的實際情況決定,該模式的顯著特點是風險小,出現不良貸款的概率較低。陳初在研究過程中將國內借貸平臺運營模式換分為四種:一、根據網上行為進行參數授信,企業率先得到銀行授信,然后客戶在得到企業授信;二、外包銀行的前段服務流程,和銀行聯手構建貸款超市的全新概念;三、將社交網絡的全新概念引入其中,客戶的借貸行為可在社交圈內完成;四、創建社區專門為學生提供貸款服務。
(2)國內P2P網絡貸款風險的研究現狀。張正平(2013)在過去的研究中總結出以下幾點:國內網絡信貸行業監管制度不夠完善、法律法規有所缺陷、運營機制存在眾多漏洞。為此,國內的相關部門應該盡快構建完善的法律體系、明確監管部門責任,客戶在網絡平臺要盡快進行實名制、將個人信用認證系統早日完善。薛偉(2016)在研究中將國內P2P網絡借貸行業所存在的風險大致劃分為三種,分別為信用風險、政策風險以及競爭風險。該行業相關的投資人權益保護也存在一定問題:投資人的權益保護需要進一步得到加強,逐步構建P2P網絡借貸監管體系、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完善法律體系、樹立行業規范等。荊亮(2015)則對信用風險的產生以及展現出的特點做了詳細介紹,狹義的信用風險也被稱為違約風險。作者在研究中認為,產生信用風險主要是因為“信息不對稱”所造成“逆向選擇風險”,作者還認為信用風險具有突發性、兩面性以及收益結構不對稱性。
1.3.2國外研究現狀
(1)國外P2P平臺的發展現狀。FreedmanandJin(2011)認為相較于傳統金融模式,P2P的創新性在于流動性更強、成本更低,這與信息溝通的及時準確以及充分交流息息相關,因此為促進P2P平臺的長遠發展可采用適當的激勵政策。LeeandLee(2012)認為P2P對于出資方來說實際上是一種優良的融資手段,與儲蓄以及創業有著較大差別,當然相較于二者,P2P存在的風險更高,因此風險識別就變得至關重要。ChaffeeandGeoffrey(2012)在研究中提出,借貸信息披露是否及時對于P2P行業有著重要意義,借款方,借款方式以及借款金額等相關信息的及時披露有利于P2P行業長遠發展。
(2)國外P2P網絡貸款風險的研究現狀。YuejinZhang,HengyueJia(2016)以我國P2P企業拍拍貸為例,整合了該機構的數據,構建了主要依托決策樹的信用評分模型,并利用該模型對預測違約率進行分析,總結出幾條重要因素,依次為信用信息、貸款信息以及社會媒體信息。Hang(2016)構建的多指標評價體系主要以經濟和社會為基礎,并選用主成分分析法綜合定量評價其發展的質量以及水平。研究表明,國內的P2P行業發展狀況與地域發達程度息息相關,呈現出由發達地區向發展中地區過渡的趨勢。RobertH.Rosenblum等(2015)創建了利潤得分系統,相較于信用評分系統更為科學,信用評分系統在他們看來更傾向于衡量違約率大小,然而壞賬中的欠款則可以在日后得到歸還進行彌補或以貸款的利息進行彌補。挖掘數據信息,與盈利能力因素相結合得出的違約率大小更為科學有效。
1.4研究思路
本文根據國內P2P網貸服務平臺經營風險進行分析,指出合理的防范策略,希望可以為P2P網絡借貸平臺企業的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為國內此借貸行業的發展提供借鑒。
第一章緒論部分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義、國內外研究現狀、研究思路以及研究方法做了詳細介紹。
第二章介紹了P2P網貸服務平臺的發展現狀。
第三章分析P2P網貸服務平臺經營風險。
第四章提出P2P網貸服務平臺經營風險防范策略。
1.5研究方法
(1)文獻研究法:在校圖書館、電子圖書館、相關網站查閱國內以及國外的相關文獻,掌握P2P網貸行業的運營模式、對該行業的信用風險管控、監管以及防范策略有詳細了解,除此之外還需涉獵傳統商業銀行貸款產品信用風險度量的最新研究,明確發展趨勢。
(2)定性分析:將風險相關理論知識與風險管理的發展現狀相結合,對國內P2P網貸平臺風險進行定性分析,最終提出解決對策。
第二章P2P網絡貸款平臺運營模式及發展現狀
2.1P2P網絡貸款平臺運營模式
現階段,國內P2P網貸平臺所采用的運營模式與國外有很多相似之處,借貸平臺主要扮演中介角色,借款方在P2P平臺發布借款消息,投資方則在該平臺發布投資信息,二者相互匹配、達成交易。通常P2P網貸服務平臺主要有兩種類型,是因為借貸平臺在交易過程中承擔著不同的角色,一種是“中介式”,一種是“復合式”,分別有各自的特色。
2.1.1“中介式”P2P網貸服務平臺
“中介式”的P2P網絡借貸平臺顧名思義,平臺僅扮演著中介角色,不存在額外的附加服務。借款者在該類交易平臺需要先將自身身份信息填寫注冊,提交需用的審核材料。例如在“拍拍貸”平臺,借款者需要將自身身份證兩面、相關的勞動合同以及銀行卡近三個月流水等基本資料詳細填寫,同時還需提供學歷證明、戶口簿等相關資料作為補充,提交至平臺由工作人員進行審核,資料越為齊全,審核通過的概率越高。工作人員也會根據用戶上傳資料的實際情況授予信用等級,完成上訴操作之后,用戶即可在平臺發布借款信息,包括借款的金額、期限,用途以及利率等,而投資方則可篩選用戶發布的借款信息,綜合考量其信用生活、信用等級等決定是否達成交易。到達約定期限時,借款者需將本金以及利息悉數償還,借款流程完成。借貸平臺在整個過程中為交易雙方構建交易環境,對交易雙方均未進行線下實地考察。為了在行業中提高競爭力,大多平臺會提供一些附加服務,例如適量的本金擔保等。以“拍拍貸”為例,該平臺推出了“本金保障計劃”,向投資者承諾,若該投資者的收益總金額低于壞賬總金額,投資者可在3個工作日內收到平臺提供的賠付差額?!凹t嶺創投”也對平臺的VIP會員做出承諾,推出本金保障服務,若客戶逾期由平臺墊付?!芭呐馁J”,“人人貸”,“紅嶺創投”等都是該類型平臺的典型代表。
2.1.2“復合式”P2P網貸服務平臺
“復合式”P2P網貸服務平臺不僅僅扮演著中介角色,實際上,它還是一個擔保人、代理人(張璐,2014)。這方面的典型代表就是“宜信”?!耙诵拧逼脚_針對不同用戶推出不同模塊,例如“宜車貸”,“宜學貸”,“宜房貸”等。除此之外,該平臺還推出了P2P理財服務,為出借人提供理財服務,是出借人的理財師?!耙诵拧备鶕杩钫咴谄脚_發出的借款需求,將其劃分成相應金額和相應期限的債權。出借人作為手中持有資金的投資者,會收到“宜信”給其推薦的債權,并附帶與之匹配的收益率。在整個交易環節,是由平臺進行交易配對,投資者不可自由匹配。借款人的借款需求得到滿足,而投資者也獲得了相應的收益。若借款人出現逾期狀況,借款不能按時償還則由平臺對投資方先行賠付。整個環節,“宜信”不僅僅是一個中介平臺,還為出借人提供了理財服務,具有“復合式”P2P網貸服務平臺的相應特征。而該類型平臺不僅起到中介作用,為開拓市場、提高競爭力還會推出一系列理財產品,開設委托貸款、轉讓債權以及惠農助農計劃等多個模塊,惠及更多用戶,發展迅速。
2.2P2P網絡貸款平臺發展現狀
根據網貸之家2019年末公布的《2019年中國網絡借貸行業年報》的相關信息可知,國內P2P網絡借貸產業的發展情況。
2.2.1平臺的數量及分布
統計截止到2019年12月末,還處于正常運營的網貸平臺數量相較于2018年同期減少了732家,已經下降至343家。根據該年平臺數量的發展趨勢來看,伴隨著監管部門多次發聲表示網貸平臺整治仍將以出清為主要目標,鼓勵平臺轉型、引導平臺退出,還處于運營狀態的平臺數量持續降低。
圖2-12010-2019年P2P平臺數量
截至2019年底,正常運營平臺數量排名前三位的是北京、廣東、上海,數量分別為94家、69家、28家,浙江緊隨其后,正常運營平臺數量為15家,四地占全國總平臺數量的60.06%。
可見2019年隨著行業清退的力度加大,處于運營狀態的平臺數目持續下降,致使各個省市持續運營的平臺少之又少。此外,處于運營狀態的平臺數量排名處于尾端的省份依次為,河北、山西、重慶、四川、甘肅、云南和湖南共7個地區的正常運營平臺數量已經跌至0家,寧夏、黑龍江、天津和西藏正常運營平臺僅為1家。
圖2-22019年底各省正常運營P2P平臺數量
2.2.2網貸成交量
網貸行業在2019年全年成交金額為9649.11億元,和2018年同期(17948.01億元)相比較,比例下降46.24%,從數據可以發現2019年全年成交量創了近5年的新低。
截至2019年底,網貸行業歷史累計成交量約為9萬億元,單月成交量呈現上半年高、下半年逐漸走低的態勢,四季度成交量維持低位,成交量逐步走低與部分大平臺逐步轉型、監管“三降”、出借人對行業謹慎的態度密不可分。
圖2-3各年P2P網貸成交量走勢
隨著成交量逐步下降,網貸行業貸款余額也同步走低。截至2019年底,網貸行業總體貸款余額下降至4915.91億元,同比2018年下降了37.69%。這主要是由于2019年行業清退力度加大,平臺繼續按照監管“三降”要求降低貸款余額,此外多家大平臺開始業務轉型,停止發標導致貸款余額急劇下降,諸多因素的影響使得行業貸款余額在2019年出現了明顯的下降。
2.2.3綜合收益率
網貸行業在2019年的總體綜合收益率達到了9.89%,和2018年同期相比上升了0.08%,也就是8個基點。
2019年綜合收益率繼續小幅回升,主要原因在于2019年上半年幾家大平臺出現爆雷,為了防止發生出借人撤資致使資金大幅度外流的現象,很多平臺都選擇為出借人加息。不過,后期隨著平臺發標數量的大幅度減少,資產端監管加碼,借款端利率下降導致出借端利率也出現下滑,因此整個行業的綜合收益率呈現下降態勢,所以也就導致行業的綜合收益率在2019年呈現前高后低的趨勢,但是總體仍然相比2018年略有上升。
圖2-42012-2019年綜合收益率走勢
第三章P2P網貸服務平臺經營風險分析
基于P2P網貸服務平臺運營模式的這些特點以及我國當前的實際狀況,P2P平臺面臨著諸多風險。
3.1小額信貸技術及合法化的風險
P2P網貸服務平臺的源頭風險即為信貸技術風險。事實上,小微客戶是P2P平臺的主服務對象,小額貸款業務也是P2P平臺受理的主要業務,因此無擔保、無抵押以及存粹依賴信用性的貸款業務要占據絕大多數。小額貸款可以收獲更高的利益,但其面臨的風險也要高出很多。據調查,即使國際著名P2P網貸平臺LendingClub、Prosper和Kiva的逾期率和壞賬率也高達3%。而國內該行業起步較晚,社會信用環境還有待加強,很多客戶還未養成良好的金融行為習慣,如果僅僅通過網絡完成信息對稱性的審核、認定客戶的信用等級存在較大的難度以及較高的風險。
3.2金融創新與異化產品的風險
國內很多P2P網貸平臺推出的系列產品中也存在較高的風險。近些年,P2P網貸平臺隨著互聯網金融業務的蓬勃發展,數目激增,交易成交金額也直線升高,為了提高自身競爭力、獲得更多融資、賺取更大利益,越來越多的P2P網貸平臺推出各類金融產品,信貸產品的秒標以及凈值標出現了異化。秒標將會虛降壞賬同時虛增交易成交量,虛構平臺運營良好的假象,對投資者產生誤導;除此之外,P2P網貸平臺在較短的時間內籌集金額數目巨大,若發標人資金尚未被凍結,易發生金融詐騙,投資人將蒙受損失。
3.3中間賬戶監管缺位的風險
開設中間資金賬戶主要目的是為核實交易和過賬。P2P網貸平臺分別在第三方支付機構以及銀行設立中間資金賬戶,在交易過程中進行轉賬結算?,F階段,雖然監管機構對中間資金賬戶的監管尤為嚴格,但如何支配資金仍由P2P平臺的經營者所掌控。若合同條款沒有嚴格把控或存在時間差,中間賬戶內的資金被挪用或者被經營者攜款跑路的現象將有可能發生。
除此之外,P2P網貸平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為資金沉淀賬戶受到的監管力度不足,機構操作該部分資金將更加便捷,雖然提高了P2P平臺交易的便捷性,但投資人對資金流向卻不清楚,投資人的投資風險將會大大提高。
3.4信用風險
P2P網貸服務平臺主要從下列兩方面表現出信用風險,依次為:一是借款人借款逾期不還的風險;二是P2P平臺自身虛構債權對出借人資金進行吸收的風險。
一方面,P2P網貸服務平臺評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通常,P2P平臺聘用的信貸管理人員并不具備專業成熟的資歷,應對貸款風險的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因此產生壞賬的幾率大大提高。各個平臺之間的信息和數據相互獨立,借款人的信用評定無法做到及時共享,易出現信用疊加現象致使風險破裂。另一方面,國內還未創建完善的征信體系,社會信用環境不夠開放、成熟,P2P平臺很難像銀行一樣精準掌控借款人的真實征信狀況,因此貸后管理變得尤為困難。除此之外,經營P2P網貸服務平臺的操縱者為吸引出借人資金可能會選擇虛假增信或虛假債權等手段,瞞報資金用途、甚至會演變成龐氏騙局,出借人將會蒙受損失。
3.5流動性及證券化風險
在債權轉讓模式的運營當中,專業放貸人賬戶可能會出現金額錯配以及期限錯配,導致專業放貸人面臨較大的流動性壓力。債權還未到約定期限若不能及時轉入下家,將會面臨金流斷裂的危險。而在P2P網貸服務平臺當中,平臺的“保本付息承諾”和“拆標”行為承擔了資金墊付壓力,因此存在流動性風險。發展至今天,P2P行業還未建立完善的信用體系,平臺之間面臨著激烈的競爭,很多平臺為了吸引出借人、提高業內競爭力陸續推出了本金保障計劃以及本息保障計劃。因為P2P網貸服務平臺行業并不存在強烈的信任感,一旦面臨風險信息,出借人投資的積極性將會大打折扣,存在資金鏈斷裂的潛在危機。
第四章P2P網貸服務平臺經營風險防范策略
4.1增強自身風險控制水平
P2P網貸服務平臺要想改善自身風險控制水平首先需要將企業的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以及法律政策風險等降至最低。
4.1.1控制違約率
由于我國的個人征信體系尚未建立,平臺可以從多個方面開展工作。第一,先進平臺成熟的運營經驗值得學習,尤其需要向與未來行業發展方向相吻合、理念先進的平臺借鑒,結合平臺實際狀況構建平臺自身的信用評價標準,預防與信用等級較差的借款人合作往來。第二,對借款人進行信用審核時采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綜合考量,對資金用途流向加強管理與跟蹤,降低出現高風險投資的概率、減少壞賬。第三,各個平臺之間進行信息共享,掌握借款人在各平臺的借款金額,避免因借款人出現自身問題增大平臺的流動性風險,還需設立黑名單系統,若借款人拒絕履行還款義務將被拉至黑名單,各平臺之間共享,降低違約率。
4.1.2降低平臺的流動性風險
《暫行辦法》對借款人可以在P2P平臺借貸的金額做出了規定,平臺需要過渡轉型,其中借款集中度這個重要指標需要及時改進。各平臺之間要實現信息共享,借款人在各平臺借貸的金額需被掌控,避免借款人累計借款金額超出自身擔保的能力,除此之外,平臺還可綜合各因素設立適合自身的風險預警,避免某些借款人手中借款過分集中,防止新規推行之后,因部分中小企業還款困難而致使平臺面臨流動性風險,同時還將提高投資人的投資信心;平臺設置還款時應當設置浮動利率,借款人若資金充??稍试S其提前還款,保持優良信用的借款人應被予以一定的優惠,例如還款時間以及還款利率可進行適當調整。
4.1.3防范法律政策風險
《暫行辦法》對平臺做出一系列明確要求,平臺不可擔保借款,不允許向投資人提供保本保息承諾。從長期發展角度而言,平臺實行去擔?;?、資金的存管制度向銀行過渡已經勢在必行。P2P網絡貸款并不能取代傳統金融,而是對傳統金融的良好補充。因此P2P網絡借貸平臺要避免為股市注入資金、規避風險性較高的投資、防止首付貸。除此之外,P2P平臺應當降低秒標、體驗標以及獎勵標等異化現象,降低自融的嫌疑;平臺自身若不能實現擔保預期,應當及時尋找合適的保險公司以及擔保公司進行擔保預期,逐步將相關借款工作落實下去。例如,紅嶺創投是國內P2P網絡借貸行業的龍頭企業,始終以大單模式在業內著稱,但發展至今天也在進行一些列轉型動作,由大單向小單過渡,豐富金融超市、拓展消費金融等,依托平臺自身發展狀況向著國家互聯網金融資產交易中心預定方向發展。
4.2規范監管制度
4.2.1政府層面監管
P2P確定由銀監會普惠金融組織當做監管對象,其屬性開始被確定成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P2P是國內目前金融系統內對于銀行業金融組織的關鍵補充資源,去除吸納存款和下發貸款等服務,其運作管理屬性和銀行相似,投資者可利用P2P網貸方式得到資金,然而目前銀監會層面監管P2P需要處理的重要難題是此類網絡金融的設置、改變、暫停和業務等部分做出清楚要求。
政府監管上去除確定銀監會是重要監管組織之外,此外也需要得到其余眾多政府組織的緊密合作。第一工商管理組織要通過此類網絡金融公司法人資質形式審査,來保證此類平臺注冊滿足《公司法》有關法律標準和銀監會的監管標準;第二,在此類網絡金融反洗錢和非法集資上,需要讓中國人民銀行與公安體系擔負大部分任務。相關組織在自主承擔本身責任的時候,也需要彼此配合,盡量為此類平臺發展準備良好環境。
4.2.2自律監管
《行政許可法》把行業可自律管理添加在內,代表政府監管責任開始從政府為重要監管發展成為市場創造專業嚴格的監管環境上。而基于國內金融監管氛圍的獨特性,產業自律監管依舊缺少良好范例,產業自律機構幾年出現,然而并沒有法律效力,因此無法在行業內激發現實影響。所以,在國內,倡導政府監管,而產業自律監管具備重要輔助功能。
行業自律協會的責任一部分源自自身專業性,可高效掌握產業發展情況,在合適的時候對經濟發展情況進行指導;其次自律組織可被當做產業內部溝通的橋梁,不只讓相關企業在此平臺內彼此交換經驗,此外還能聚集產業內部相關數據,組建自律機構,將產業信息當做引導后續發展的基礎。
基于P2P網絡借貸準入部分的法律監管不足,行業組織公開第一個P2P行業市場準入要求,第一次試圖進規范市場發展,然而國內此類網絡借貸自律建設出現明顯的不足。需要在促進自律發展的時候創建完善的網絡借貸自律機構,在上述前提下發展地區性行業自律機構。之后讓產業自律機構強化和內部成員之間的溝通,進而產生高效的監管信息,此外當做會員和政府兩者間交流的橋梁,將自律監管進入到P2P領域,可以健全此類金融監管系統。
4.2.3平臺內控
外部監管控制對于此類網絡平臺的發展只能發揮外部規范功能,其中最重要的是在P2P網絡金融持續健全的時候,建設內部控制體系。對于平臺來說,重點是制定完善的內部操作程序,依照多個P2P網絡借貸方式,在不同模式內的多個程序強化監管,確保所有流程內都有相關工作人員擔負責任,劃分工作范圍,強化培育,提升其執法水平與素養。平臺本身也需要強化發展觀念,資質開展風險控制,確保P2P企業本身的平穩運作。
4.3加強信用審核
信用創建是P2P互聯網金融體系發展的重要基礎,要持續發展P2P業務,需要創建健全的信用與評估系統。促進我國征信系統創建,第一征信系統覆蓋范圍持續擴張,增加全新方式。征信系統不僅僅只應該覆蓋在信貸上,征信渠道也不能只依托銀行等,其它與個人或者企業有往來的經濟社會活動都應該在征信系統的考量范圍之內。
第二,因為當前中國人民銀行創建的信用體系并未完成與互聯網金融組織的全面對接,信用信息并未全面共享,因此導致P2P理財組織需要創建線下風控隊伍,憑借對顧客信用的審查與對央行征信信息的調用來得到顧客的信用數據,因此信用問題變成P2P日后發展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例如,人人貸并不是純粹的線上交易平臺,貸款方不僅需要在線上平臺過審,同時在線下也要接受對其開展信用審查,然而因為國內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數據不能進行共享,導致人人貸在線下操作發生明顯的問題。所以需要盡早把中央銀行征信系統添加到P2P平臺,如此在可以全面減少征信費用,此外強化征信信息的可信度,擴張央行的信息庫。平臺方才可以充分、真切的得到借款者信用情況,對借款者開展準確的信用評級,從根源上高效管控風險。然而,值得關注的是,因為公司與個人隱私信息公開與泄露風險,需要約束此類數據庫的范圍與主題。例如征信系統的主題,針對一直在中長期維持良好信用等級的群體信息保密,平臺運作情況也要按時開展全面審查。
結論
P2P網貸在未來依然具有廣闊的發展空間。上述提及的各類風險需要引起P2P網絡借貸平臺的重視,盡快將風險識別體系完善,及時采取預防措施,增強平臺應對風險、化解風險的能力。應完善法律法規、規范監管制度、加強信用審核,進一步完善整個網貸的發展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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