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校擴招政策出臺后,出現高校畢業生人數俱增情況,導致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增大。為了提高實際操作的技能、增加未來就業的機會,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外出實習已經成為了一種常態。然而,由于我國缺乏健全的大學生實習管理制度,用人單位錯誤的用人觀念,高校在指導學生實習方面存在局限性,以及大學生自我保護意識淡薄等,導致大學生在實習過程中的基本勞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針對大學生在實習期的基本勞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問題,本文采用問卷調查的方法,通過對中山市部分高校的學生實習情況進行調查,根據問卷調查的情況,結合在網上收集到的資料,借鑒發達國家在大學生實習方面所形成的比較完善的法律法規以及成熟的做法,為我國大學生在實習期遇到的勞動權益問題提供一些合理的建議,主要從政府、實習單位、學校和學生本人出發,為實習生在遇到相關權益問題時提供一些解決途徑,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
【關鍵詞】大學生實習;勞動權益;權益保障
1、緒論
1.1選題背景
近年來,畢業生人數隨著高校的擴招出現激增的現象,就2019年,畢業生人數高達834萬,比2018年高出14萬,就業競爭愈發激烈,為了在畢業后的就業競爭中獲得優勢,增加就業機會,大部分大學生在校期間會選擇外出實習,以提前了解就業形勢和自己感興趣的就業方向。
雖然用人單位是接受實習學生的主體,但同時也是出現實習生勞動權益爭議的地方,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企業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而無視實習生的基本勞動權益。而勞動力成本的不斷攀升以及政府不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企業為了降低經營成本而選擇招聘大量實習生作為廉價勞動力。
由于我國對經濟結構的調整與高校畢業生俱增,導致了勞動力市場出現供過于求的現象,由此衍生出了許多問題,近年來,大學生實習產生糾紛、面臨困難的新聞資訊層出不窮,有些實習單位以招收實習生的名義,將大學生視為單位的廉價勞動力,讓他們從事重復簡單的勞動,沒有給實習生提供相應的崗位培訓,侵犯了實習生的接受職業技能培訓權;有些單位甚至以實習生的工作不努力為由,克扣甚至不支付實習生勞動報酬,很明顯這侵犯了實習生的勞動報酬權等。
大學生在實習期間的權益保障問題不僅關系到與用人單位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的問題以及大學畢業生就業率的問題,還關系到和諧社會的穩定發展,而且解決實習生在實習期間遇到的勞動權益問題有助于推進高校大學生的就業問題。
1.2選題目的和意義
1.2.1選題目的
高校擴招和人才供求結構性矛盾的升級,導致出現了大學生就業難的現象,大學生在實習期屢屢發生基本權益被侵犯的情況。本次調查研究目的在于了解大學生在實習期基本權益保障方面存在的問題,分析導致這些問題出現的原因,并就如何保障大學生在實習期間的基本權益從不同的角度提出對策建議,以此提高他們實習的積極性,使得大學生的就業率得到相應提升。
1.2.2選題意義
大學生在實習期間的權益保障問題歷來是讓專家學者們頭疼的問題,并且近年來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的合法權益被侵害的現象有愈演愈烈的趨勢。上海交通大學就大學生打工的狀況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在打工過程中受到不同程度傷害的學生高達40%。由此可知,有關實習學生的基本權益受侵害的事件頻發。為了構建和諧勞資關系,提高大學生實習的積極性,亟需且有效的解決這些問題。因此,對于該問題的調查研究是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本文主要通過問卷調查了解大學實習生的實習現狀,并且分析他們在實習過程中普遍存在的勞動權益問題,希望引起社會各界對這些問題的重視,從而保障實習生的基本勞動權益,以此提高實習生的實習質量和實習的積極性,增加大學生對實習的熱情和興趣,并且借鑒國外發達國家在保障實習生權益方面的成功經驗,在此基礎上提出一些建議,希望這些建議能對完善實習生的保障體系以及構建和諧的勞資關系起到一定的作用,使實習市場得以更好地運行。
1.3國內外研究現狀
1.3.1國外研究現狀
國外許多國家為有效解決大學生的就業問題,大都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實習生管理制度。在國外高校中,較常出現的是校企合作項目,而且為了提高了企業與高校合作的積極性,政府會給予相應的補貼給招收大學實習生的企業,由此可以看出,國外的政府、企業以及高校之間的配合較為默契。外國在指導學生實習方面靈活多樣。例如,美國實習生非常普遍,很多大學都與單位建立了合作關系;德國大學非常重視大學生在校實習,把學生的理論和實踐緊密結合起來,培養更多的實用型人才[1]。而英國政府推出了“國家實習計劃”,也就是由國家出資保證大學生帶薪實習[2]。除此之外,還有法國、德國、日本等,都對大學生實習權益的相關問題制定了具體的法律,而且出臺較為完善的商業保險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再加上將在校實習生明確定性為勞動者,所以,國外一些發達國家在對實習生合法權益的保障上遠遠高于我國一個層次。
1.3.2國內研究現狀
國內有關這方面的研究較少,在知網上以“大學生實習權益”作為關鍵詞所能檢索到的相關文獻僅有78篇,而學者們對于實習生的研究大多從以下三個方向出發。有一些專家學者就有關實習的概念界定進行了研究。崔玉隆在《大學生實習相關法律問題探討》一文中認為“學校教學任務包含了大學生的實習,在實習期與實習單位訂立合同應該是學校而不是學生”[3]。張勇在《基于促進就業理念的大學生實習立法問題研究》一文中指出“因為帶薪實習更具有勞動事實關系的標簽,單純的教育管理關系不應該包括帶薪實習”[4]。而另一部分專家學者則專注于研究有關全日制在校大學生實習身份的認定問題。黃璜指出“高校學生在實習階段有著雙重身份,既包含了高校與學生關系,又包含了法律地位尚不明確的實習單位與學生關系”[5]。而在《淺析大學生實習權益的保障》一文中喻莎引用兩個案例:一是認為實習生不屬于勞動者,依據《民法通則》判決;二是認定意外傷害為工傷,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判決[6],雖然這兩個案件都與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有關,但判決依據卻不盡相同,原因在于我國實習學生不在勞動合同法的調整范圍內,再加上不存在明確定性實習學生與實習單位之間關系的法律以及實習管理制度不被重視,因此很難有效保障實習學生的基本勞動權益。
還有一些學者從企業的角度去分析研究有關大學生實習期間的問題。對于企業來說,如果企業員工的流動性高或者由于編制的限制導致企業人員短缺的情況,使用實習生可以使該情況得到有效緩解,而且相對于正式工來說,對實習生的用工形式更加靈活,可以降低人力成本。就對于工作的熱情這方面,大學實習生往往高于正式員工,因為為了提高就業能力,他們會更加珍惜實習的機會。而從企業人力資源規劃的角度進行分析,招收實習生是一個可以為日后的招聘打好基礎的有效的途徑:人力資源管理者可以通過大學生實習而了解他們在實習過程中的情況,便于日后擇優錄取優秀的實習生。雖然招收大學生實習生對于企業來說有較多的優點,但是也不能忽視由于不完善的實習制度帶來的一系列的問題。在《企業如何破解實習生管理難題》一文中朱仁宏、鐘煜維、曾楚宏認為許多企業都在聘用學校實習生,卻沒有納入常規的員工管理體系,給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帶來許多問題[7]。
從以上研究可知,目前有關實習生權益方面的研究尚不全面,沒有反映出實習學生個人的訴求。本文希望通過問卷調查,從學生個人實習需求的角度把握大學生實習的情況,綜合考慮用人單位、學校、學生個人等各方的問題,并借鑒其他國家在實習生管理方面的成功經驗,提出大學生實習期勞動權益保護的建議。
1.4研究內容、方法、思路
1.4.1研究內容
本次調查研究從所查找到的資料數據出發,明確大學生實習權益的核心內容以及涉及到的法律問題,然后通過問卷調查了解大學生實習權益保障存在的問題,重點分析實習期間大學生勞動權益受損的原因,并提出一些對策和建議以保障大學生實習權益。
1.4.2研究方法
本文在寫作過程中所用到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以下兩種:
問卷調查法。通過設計調查問卷,以中山地區的部分高校的大學生為調查對象,向他們分發線上問卷,然后對收回的問卷進行歸納,分析高校的大學生在實習過程中的遇到的問題。描述性統計分析。本文在問卷調查的基礎上采用描述性統計分析的方法對問卷調查的數據進行歸納總結。
1.4.3研究思路
本文的主要研究思路如下:
在對知網上可以檢索到的國內外相關文獻進行了解的前提下,確定本文研究的背景,明確研究目的和研究此論點的意義,并確定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思路;對相關文獻資料進行分析和對我國的法律法規進行了解,明確在當前社會下大學生實習權益的核心內容以及涉及到的法律問題,為下文的問題研究做鋪墊;通過對中山市的四所高校進行問卷調查所收集到的數據進行整理,把這些數據以圖表等直觀的統計方式進行描述,以此來分析大學生們在實習過程中的遇到的問題;在分析這些問題的基礎上,分析這些問題形成的原因。對前文的內容進行梳理,借鑒境外在大學生實習期間的勞動權益保障方面的成功經驗,探討政府、實習單位、學校和學生本人在保障大學生實習期間的勞動權益方面如何作為。
2、大學生實習權益的內容與法律問題
2.1實習權益的核心內容
雖然現行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8]。但因為大學實習生身份具有特殊性,其權益也有不同于勞動者的特點。遺憾的是,我國目前的法律在有關大學生實習期間的權益和保護方面并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這方面的研究也是相對較少。根據當前有關大學生實習的政策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大學生在實習期間享有的權益主要有以下幾種:
2.1.1自由選擇實習權與平等實習權
自由選擇實習權不等于大學生可以逃避或者拒絕參加實習,而是指大學生可以從自己的專業出發,根據個人的才能,自由選擇實習的單位和崗位,不受到學?;蚱渌M織的干擾和控制,這種權利是大學生作為勞動者的個體人格獨立和自由意志的體現,可以避免全省某類大學生被教育行政部門責令去某個企業實習或者高校強迫學生參加某一企業的實習現象。
平等實習權是相對于排斥、區別對待和優先權而言的,是指除自身的技術和能力限制外,大學生參與實習不因學歷、性別、信仰、地域、種族的不同而受到用人單位的招聘限制。然而,目前許多企事業單位在選拔實習生時限制了應聘者的年齡、性別、學歷、地區戶籍等,這實際上就相當于實習歧視,也是一種就業歧視。
2.1.2報酬請求權
在實習期間,實習生屬于全天勞動,如 “頂崗實習”,特別是職業院校大力推廣的實習類型,這在本質上相當于 “勞動”,雖然目前還沒有等到法律的認可。實習勞動也是勞動,所以實習勞動者應享有報酬請求權等[9]。普遍認為只要付出了勞動,就應該得到相應的報酬。
實際上,很多參加過實習的同學都表示,會遇到或者聽說其他同學遇到“口頭待遇”的情況,然而偏偏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同學只能吃啞巴虧。大學生在實習時應該留意實習單位的財務情況,與單位簽訂好相關實習合同,并且保留工資條、簽到表、工衣等證據,以此確保在合法權益受損時,能夠有證據有理由維護自己的權益。
2.1.3實習信息的知情權
有關知情權的規定,個別民法給出了明確的定性,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有權了解消費情況,保護消費者權益?!笔且环N罕見的知情權立法形式。然而,勞動者的知情權并不存在,也沒有具體的規定,法律方面還是一個空白。
勞動者的知情權是私法上的一種知情權,是指勞動者有權知道或了解有關其勞動權利的信息[10]。但與用人單位相比,實習生群體處于弱勢地位,所以無論是在與用人單位簽訂或者是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實習生對于用人單位的相關信息都不夠了解。也就是說,即使當下社會信息如此發達,但用人單位仍然掌握絕大部分的信息。如今就業壓力劇增,要平衡好勞資關系、減少勞動糾紛問題就先要保障實習生的知情權。
2.1.4勞動安全權與休息權
大學生在實習過程中應該享有和正式員工一樣的勞動安全權與休息權等人身權利,用人單位應該為實習生提供符合法律規定的、安全的工作環境,以防止發生各類職業危害事件。為了自身的身體健康,實習生有權了解用人單位的工作環境、機械設備、生產過程和危險品等,用人單位需要為實習生提供有關安全知識方面的培訓,而且如果實習內容危害到實習生的人身安全,他們有權拒絕工作甚至停止實習。高校應承擔對實習生實習環境進行認真調查和檢查的責任,在這過程中一旦發現存在危害實習學生安全的情況,應該要求實習生立即停止實習。
和其他人身權利一樣,休息權是人道主義和社會人性的體現,也是實習學生恢復工作能力的必要條件,和正式員工一樣,實習生同樣享有在工作日、公休日、法定節假日休息的權利。然而,目前卻有一些“黑心工廠”為了利益而想方設法地擠壓實習生的休息時間,甚至還出現強制實習生加班的現象,非法剝奪實習生休息權和其他人身權利。
2.1.5損害賠償請求權
由于在實習的過程中,實習生會不可避免的需要提供一些個人信息給用人單位,然而,在現今利益為先的市場機制下,實習生的個人隱私有可能會被用人單位出賣。未經實習生的同意,如果用人單位隨意使用或者泄露實習生的個人信息或隱私,實習生可以提出損害賠償請求權以此維護自己的權益。
2.2實習中涉及的法律問題
2.2.1實習的勞動報酬問題
(1)實習生是否有權獲得勞動報酬
原則上,只要付出了勞動,就有理由取得相應的報酬,即使實習生的雙重身份還存在爭議,但是不影響實習生獲取勞動報酬的權利。
(2)勞動報酬能否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是針對勞動者而言的,鑒于在校實習生不具備勞動者的主體資格,所以用人單位在支付實習生勞動報酬時不需要考慮最低工資標準的問題。雖然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實習生一定的報酬,但這并不等同于正式員工的工資,而相當于一種勞動報酬。
但是,我國有一些地區也明確規定支付給實習生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例如,《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四條第2款明確規定:“企業應當按照約定的標準,直接向實習學生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實習報酬,企業、學校不得扣減、拖欠實習學生的報酬?!?/p>
(3)勞動報酬是否需要納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支付實習報酬有關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凡與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簽訂三年以上期限合作協議的企業,支付給學生實習期間的報酬,準予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11]。
(4)是否享有經濟補償待遇權利
實習生不享有這一權利。雖然我國勞動法有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無過錯前提下主動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有過錯時提出的,應當支付勞動者相應的經濟補償金。但實習生并不是勞動法所規定的勞動者,只能參照民發調整,而經濟補償的規定在民事勞動關系中沒有體現,所以,實習單位不承擔因終止實習而支付實習生經濟補償的義務。
(5)是否享有雙倍工資等賠償權利
實習生不享有雙倍工資的權利。勞動法上有關雙倍工資的規定同樣也只針對勞動者,建立在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基礎上,所以實習生不享有這一權利。
2.2.2實習生的身份認定
我們通常所說的實習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律實習,但相對寬泛的實習概念,基本上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單位實習生的社會實踐。這種情況下實習生是為了學習更多的技能或者為日后的工作出準備,大學生的畢業實習就屬于這種情況。二是實習生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為了提高對自己專業工作的熟練程度,以便日后能更好的完成這份工作而接受實習單位的培訓。實習生與實習單位建立何種關系,應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學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儉學
在校學生利用課余時間參加實習工作。在這種情況下,因為其主要身份是學生,學生的主要任務是學習,在校學生不具備成為勞動者的主體資格,所以當學生勤工儉學時與單位的關系不被認定為勞動關系。
(2)準畢業生進入用人單位實習
準畢業生參加實習工作是為了實踐課本理論知識,將所學知識與實習工作聯系起來,帶有就業的目的,在這種情況下,實習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或是三方協議,或是就業協議或是勞動合同,又或者是雖然未簽訂合同,但是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并領取勞動報酬;因為準畢業生即將離開學校走向社會,具備在社會求職的就業條件,不同于勤工儉學或者短期實習,所以在司法中有時被認定為勞動者,但是,在獲得畢業證書之前實習學生一般不被認定為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這是司法實踐中的普遍觀點,只有在取得畢業證書后,才能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
2.2.3實習期間出現意外傷害的責任歸屬
學生參與實習的過程中,有可能會遇到諸如身體健康等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有誰來負責侵權責任?具體來看,有關實習生在實習期受傷的責任歸屬問題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實習未經學校安排或者推薦
因為在學校規定的實習期間,大學生的時間比較有彈性,可以自由地根據自己的安排參與實習,并自行聯系實習單位,學校不會過多的參與,只需要學生提供單位的地點名稱等基本信息,在這種情形中,學校只需要適當的宣傳并告知學生在實習中有可能遇到的情況并履行監管職責即可。一旦實習生在實習期間受到傷害,應由用人單位承擔責任,因為作為為實習生安排工作的負責人,實習單位有責任為他們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健康的工作條件,并承擔實習生在勞動中所受的傷害的法律責任。同時,學校畢竟義務監督管理學生,應盡最大的可能保護好學生的安全,但也基于監管責任,學校也承擔學生在實習期受傷的補充責任,也就是說如果實習學生受傷但用人單位未能及時支付補償費用以危及學生治療的,需要由學校先行墊付這部分的費用。
(2)在校生的實習通過學校安排、推薦
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面,作為學生在學校的監護人和實習單位推薦人,學校應預見學生在實習中有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和風險,并承擔起責任。另一方面,作為為實習生提供工作并獲得勞動成果的單位,有義務為實習生提供符合法律規定的安全的生產條件和環境,并承擔實習生在實習中受傷的責任。所以,學校和實習單位承擔實習生受傷的連帶責任。
(3)參與實習的在校生是未成年人
在這個前提下,無論學校是否參與學生的實習活動,對實習生的賠償責任都由學校和實習單位承擔。而且學校作為學生在校期間的監護人,基于未成年學生能力的限制,應給予學生更嚴格的管理。
3、大學生實習期存在的權益保障問題及其原因分析
當前社會下,大學生實習已經越來越普遍,但是在落實實習過程中的勞動權益時并未收到理想的效果。本文通過問卷調查揭示了大學生在實習過程中常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其中涉及實習生實習過程中的培訓情況、實習待遇、相關合同的簽訂以及實習生對于維權的認知程度等問題,盡可能充分地展示當前在校大學生在實習期間實際的勞動權益保障情況。
3.1大學生實習期存在的權益保障問題
為了對中山地區大學生實習期間的勞動權益保障問題的情況有一個較為全面的了解,調查問卷向中山地區其中的幾所高校派發,有本科院校和職業院校,包括廣東藥科大學中山校區、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廣東理工職業學院中山校區等等,這里基本囊括了中山市幾所知名學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因為調查問卷主要是通過網絡渠道發放的,有些學生在同一學校填寫的問卷會有IP地址重復的現象,本次問卷調查目前一共收回473份問卷。本問卷一共設置了12道題,問卷主要是了解在校學生實習現狀等情況。
由于問卷的調查對象是各個大學各個專業的大學生,在編寫問卷的時候盡量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去設計,同時也參考了其他文獻資料的內容,以便讓他們更容易理解,問卷篇幅較短,避免占用他們較多的時間,以此盡可能提高問卷的有效性和準確性。
因為本次問卷調查主要面向的是中山地區部分高校里參加過實習的學生,為了盡量避免在傳達問卷的時候出現一些學生沒有實習經歷卻填寫問卷而影響到問卷數據的真實情況,所以在設計問卷問題的時候,設置了如果調查對象選擇了實習次數為零的選項,問卷會直接跳至結束,在分析數據的時候也會把這部分數據作為無效數據剔除掉。
3.1.1實習質量不佳
在本次調查中在校期間有過兩次及以上實習經歷的學生有44.4%(見圖3-1),沒有參加過實習的學生很少。就目前來說,基本上學生在大二就開始參加實習,也有部分專業的學生在暑假時參加學校組織的實習,一般學校都會要求學生在假期實習并完成實習報告然后在開學后提交,實習也是學校的一門必修課。
圖3-1實習的次數
大學生的實習并不是一次簡簡單單的校外活動,實習更重要的應該是效果,也就是大學生實習期望達到的目標或者結果。從表3-1可以看出,對于大部分大學生來說,實習最重要的動機是可以學習一些工作上的技能,為就業積累寶貴的經驗,占比達到48.24%,其次有30.84%的大學生認為之所以參加實習是因為這個是學校規定的,就中山市來說,據了解被調查的高校都要求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實習,還需要實習單位開具實習證明,實習已經被列為一門必修課,還需要修滿足夠的學分,這說明學校也很重視學生的實習,一方面為了提高就業率,檢驗學生的專業知識掌握情況,提高教學的質量和學生實際操作的能力。也有8.59%的學生認為實習最重要的目的是賺取外快,增加經濟收入,可以減輕父母的負擔,還有9.03%的學生以鞏固專業相關知識為目的。
表3-1實習最重要的動機
實習最重要的動機 | 百分比 |
學校規定參加實習 | 30.84% |
學習技能,積累經驗 | 48.24% |
鞏固專業相關的知識 | 9.03% |
打發時間 | 2.64% |
賺取外快 | 8.59% |
其他 | 0.66% |
但是要學習更多的專業技能,積累寶貴的經驗除了需要大學生自身的努力勤奮外,還需要實習單位的重視,然而由表3-2可知,僅僅中山地區的實習生在實習單位多是從事與自己專業不相關的簡單重復的工作或者只是觀摩和學習,有63.43%的學生選擇了這兩個選項,不過不排除中山地區本科院校較少,多為大專和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們學歷較低,也致使他們難以找到知名企業或單位的工作,其次還有35.68%的學生認為自己從事的工作與其他員工無異,一般是在知名的企業為了培養企業的后備人才會讓實習生從事與正式員工相差不大的工作,還有小部分的實習生是在一些工廠打工,或者兼職、家教等。
表3-2實習期的主要工作
實習期的主要工作 | 百分比 |
與其他員工一樣的工作 | 35.68% |
與專業不相關的簡單重復勞動 | 35.24% |
觀摩和學習 | 28.19% |
其他 | 0.88% |
還存在一種情況,就是很多實習單位“掛羊頭賣狗肉”。實習生工作內容與招聘信息不符。因此,實習生加班,甚至安排他們長時間上夜班已經成為正?,F象,不能像正式員工一樣享受加班費和夜班特殊補貼。此外,由于近年來大學生人數的大量增加,實習市場的供需失衡,導致大學生實習壓力加大。高校雖然為學生的實習就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要為每個實習生提供良好的實習機會還是比較困難的,因此,對于學生實習內容是否符合培養目標的問題,學校更難關注。同樣,由于實習市場的供需矛盾,很多實習單位都沒有為學生提供有效的培訓。由下表3-3可知,只有25.33%的學生在實習期間接受的培訓較好,而有50.44%的學生表示在實習期間接受到的培訓較簡單,甚至有24.23%的學生表示在實習期間實習單位沒有對他們進行培訓,這說明用人單位更重視對實習生勞動力的剝削,有的人甚至把大學生的實習形容為“端茶倒水”,形象反映實習單位不重視對實習生的培養。
表3-3實習期的培訓
實習期的培訓 | 百分比 |
培訓較簡單 | 50.44% |
培訓較好 | 25.33% |
無培訓 | 24.23% |
總體看來,由于實習單位安排實習生從事與招聘信息不符的工作,且多是與專業不相關的簡單重復勞動,再加上沒有為實習生提供崗位必要的培訓,不重視對實習生的培養,實習效果并不理想。
3.1.2實習報酬缺乏基準
對于大部分學生來說實習最重要一個目的是希望可以通過實習提高自己的綜合能力,但是對于一些企業來說卻并非如此,有些企業接受實習生并不是為了給企業培訓優秀的后備人才,而是以招收廉價實習生來節約人工成本,所以很多時候,這部分企業給予學生的待遇遠遠不及正式工,也沒有真正地把實習學生當作是企業中的一分子。由于勞動法對于實習的薪酬或者補貼沒有規定一個統一明確的標準,所以很多企業可以根據實習生的表現和自身經營狀況自行決定或者和實習生協商實習期的月薪,所以在不同的行業不同的實習單位,給出的實習月薪差異較大。從下表3-4可知,大部分實習生的月薪集中在1000元到2000元之間,這部分占41.41%。還有就是月薪在2000-3000元之間的占20.26%,更有甚者,有部分的實習生是沒有薪酬的,有15.42%的學生表示他們在實習期是沒有薪酬的。
實習期的月薪(元/月) | 百分比 |
無收入
1000元以下 | 15.42%
17.18% |
1000-2000元 | 41.41% |
2000-3000元 | 20.26% |
3000元以上 | 5.73% |
表3-4實習期的月薪
由此可以看出,中山地區實習生的勞動報酬普遍較低。對于實習單位來說,大學實習生不僅是廉價勞動力,而且工作認真。實習單位招聘大學實習生可以節省大量的人力成本。甚至在某些行業,實習生也比正式員工多。而且,有的企業在實習結束后,沒有履行聘用學生為正式員工的承諾,卻為實習生工作能力不足找各種理由甚至借口,嚴重缺乏企業應有的誠信和社會責任感。與實習單位相比,高校實習生處于弱勢地位,大多缺乏社會經驗,即使在實習過程中遇到不公平待遇,也只能選擇自認不幸。也就是說,由于實習生不在勞動法的調整范圍,很多與實習生有關的規定更多依靠用人單位的主觀意志,雖然實習生進入到單位實習,但是企業卻沒有給出合理的薪資基準,沒有明確的實習生的月薪標準,實習生的報酬是單位參考市場標準確定的,存在部分實習生只能領到伙食和交通補貼的情況。
3.1.3實習隱患多
使大學生的實習有保障的第一個先決條件是真實有效的實習信息,如果學校、學生本人或者其他中介機構能夠確保所提供的或者掌握的實習信息是真實的,這對于大學生在實習期間的勞動權益的保障是很重要的。
在僅僅當前的中山地區的高校中,學生獲取實習信息的渠道多樣,從下表3-5可知在此次問卷調查中有67.62%學生是依靠學?;蛘咂渌M織獲得實習的信息,作為制定實習計劃的重要成員,學校一般會在學生大四的時候安排校園招聘,除此之外還會為學生推薦實習崗位,一般學生都會認為學校推薦的實習工作相對有保障,可信度也較高,其次就是學生自己上網或者實地找的實習,有42.07%的學生是依靠自己找實習的,在大數據的時代,大部分公司都會有屬于公司的公眾號,一般招聘實習生的信息也會通過公眾號傳播,學生可以通過公眾號獲得實習信息,但是相對于學校提供的信息可信度沒有保障,也有39.21%的學生是通過同學、朋友或親戚介紹而獲得實習機會的,這個渠道需要依靠個人的社交圈,依靠同學、朋友或者親戚,還有就是通過中介機構,只有16.74%的學生選擇依靠中介機構獲得實習信息,在這些渠道中,可信度最低的可能就是通過中介機構,因為這個渠道獲得的實習是沒有保障的。
表3-5獲取實習信息的渠道
獲取實習信息的渠道 | 百分比 |
通過學?;蚱渌M織(如校園招聘等) | 67.62% |
通過中介機構等 | 16.74% |
通過同學、朋友或親戚介紹 | 39.21% |
自己上網或者實地找到 | 42.07% |
其他 | 2.86% |
在實際工作中學習技能和積累工作經驗是大學實習生參加實習的重要目的,然而,雖然有部分實習生所從事的工作與實習單位正式員工是無異的,但是由于大學生實習身份的特殊性,導致他們在意外傷害發生時無法像正式員工一樣得到有效的救濟。沒有人能保證自己在工作中不受傷害,所以對于實習生來說,在實習的過程中遇到人身意外傷害的情況也不是不可能的,盡管實習生遇到意外傷害的發生率不是很高,根據教育部的一項調查得知:2013年每10萬名實習生中就有78.65人發生一般性的意外傷害,造成死亡的有4.69人??上攵鳛樯鐣t療保險的補充,商業意外傷害險對于實習生來說也是相當重要的。但是在實際的調查中,由下圖3-2可以只有36.78%的大學生是確定購買了商業意外傷害險的,而大多數的人并不清楚自己是否可以享受到商業意外傷害險的保障,由此可知,學生對商業保險的認知以及其覆蓋情況并不理想。而且商業保險的方案相對來說比較多樣,對應的價格也不一樣,如果是由實習單位方購買,為了盡量減少成本,可能繳納的標準是最低的,也不一定會與實習崗位的真實情況相匹配。而且最后有可能出現商業保險的賠付低于社會保險的情況。
圖3-2商業保險的購買情況
3.1.4勞動合同缺失
有關大學生在實習期間能否被認定為勞動者的問題,有些學者還存在不同的意見。部分學者認為大學生在進入實習單位實習的時候已經算是離開了學校,他們在實習單位勞動,并且接受單位的管理,在理論上已經與實習單位建立了事實勞動關系,所以應該和普通勞動者一樣享受相關勞動權益。然而還有一些學者持有不同的意見,認為實習學生與勞動法中的勞動者是不一樣的概念,雖然學生已經參與了單位的勞動,但是他們還沒有真正畢業,而且實習生沒有和勞動者一樣將實習收入視為主要的收入來源,更重要的是,實習生在實習期沒有像其他正式工一樣與實習單位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因此實習學生不符合勞動法上對勞動者的界定。很明顯,在當前社會中后者的觀點更為主流。所以實習學生應該擁有的權益保障內容相對模糊的原因是他們的法律身份的不明確。
因此,在實習已經普遍存在的社會中,有關實習關系的確認問題并不理想。從下圖3-3可知“從來沒有”與實習單位簽訂書面協議的實習學生就已經占25.11%,在這種權責不明確的情況下,一旦實習生的權益受到侵害,很難得到及時合理的處理。相對于正式員工,實習生的身份具有雙重特性,既是學校的學生又是單位的員工,但實習生不具備勞動者的主體資格,且實習生與實習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他們只能依靠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實習協議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在發生糾紛時,實習協議是非常重要的。但由于畢業生就業壓力大,急于找實習機會,加之法律意識淡薄,對相關合同、協議缺乏了解,所以在簽訂合同時,很多學生根本不清楚情況,而當大學生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很難用法律武器來維護他們的權益。
圖3-3實習期書面協議簽訂情況
3.1.5實習生缺乏自我保護意識
由下表3-6可知,當實習生在實習期間與用人單位產生糾紛或者發生權益受損時,大部分學生會選擇“與實習單位協商”,但是仍有8.15%的學生選擇“默默承受”,這表明還是存在部分實習學生缺乏維權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而且有34.58%的學生認為產生糾紛時不能維權的原因是“沒有專業的法律知識”(見表3-7),也就是說,仍然有大部分學生法律意識淡薄,不知道有哪些法律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在產生糾紛時,更不懂得如何維權。
作為實習的主體,在發生權益受損事件時,實習學生不能僅僅依靠政府或者學校指導老師的幫助,自身更要提高維權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在實習前要積極主動地去學習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雖然實習生不在勞動法的調整范圍內,但是可以參照勞動法去維護自己的權益,還需要提前了解實習崗位的工作內容以及實習單位的情況;在實習過程中要聽從指導老師的安排,遵守實習單位的請假制度、打卡制度等規章制度。在產生權益糾紛時,敢于維護自己的權益,也可以主動向學校老師反映自己的情況尋求幫助。
表3-6產生糾紛的做法
實習期產生糾紛的做法 | 百分比 |
與實習單位協商 | 38.55% |
提起勞動爭議仲裁 | 12.33% |
提起法律訴訟 | 9.03% |
向學校相關部門求助 | 31.72% |
默默承受 | 8.15% |
其他(請注明) | 0.22% |
表3-7發生糾紛時不能維權的原因
發生糾紛時不能維權的原因 | 百分比 |
與實習單位協商 | 34.58% |
沒有專業的法律知識 | 12.33% |
無部門接受投訴 | 28.41% |
缺少專業人士的幫助 | 2.86% |
沒時間 | 11.23% |
維權費用高 | 10.57% |
不想惹事 | 34.58% |
3.2大學生實習勞動權益受損原因分析
大學生在實習期間勞動權益保障方面存在問題,有多方面的原因?,F行法律對大學生實習沒有統一的評判標準是實習生的勞動權益無法得到保障的直接原因,再加上政府在保障大學生實習勞動權益方面的力度不足。而實習單位為了達到利潤最大化的目標,降低人工成本,忽視實習生應有的權利。部分高校忽視對于大學生在實習期的監管,另外大學生本身的法律方面知識不足,維權意識薄弱,相對于實習單位來說更是處于弱勢的地位。
3.2.1政法方面
(1)現行法律不足以保護實習生權益
目前具體的有關大學生實習的法律條例尚未出臺,與實習生相關的法律法規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九條明確規定有關高校實習生的安全責任;《關于進一步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實習管理的通知》規定職業學校要與實習單位簽訂實習事項協議;《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提到現階段要切實保護中等職業學校實習學生合法權益的辦法[12]。由此可知,雖然我國存在一些有關學生實習方面的規定,但是大多僅適用于中職學校的學生,而高等院校的學生并沒有涵蓋在內。
目前,大學生在實習過程中由于不幸發生意外傷害事故而與實習單位發生爭議的案件屢見不鮮。而導致解決爭議較困難的原因之一是實習生身份的定位不明確,大學實習生沒有納入勞動法的調整范圍內。在實習期間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不僅給實習學生的身心帶來傷害,而且由于實習單位與學校之間的責任不明確,導致實習學生在權益受損時應有的賠償沒有保障,會給學生日后的實習工作開展帶來不利影響。而《云南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中的第22條明確規定,該法律不適用實習生。事實上,如果工傷事故的處理辦法不適用于實習生的傷害事故,一旦實習學生在實習期發生傷害事故,要解決這些爭議就會很困難,同時在責任承擔上還可能會出現責任主體之間互相推卸責任的情況。
(2)政府的監管不到位
現階段,政府在監管實習市場上還做不到位。作為全國的先行者,廣東在2010年3月1日頒布的《廣東省學生實習和研究生就業實習條例》雖然對企業、學校等機構的相關實習進行了規范,例如在該《條例》的第六章有關法律責任的規定中明確了企業和高校在實習行為方面的一些義務,例如有關三方協議的簽訂等。雖然該《條例》對學生實習的各個方面進行了較為全面的說明,但是卻沒有細化,使其在具體實行時顯得過于空洞,例如雖然有購買保險的約定,但是沒有詳細的說明具體由哪一方支付保險費、投保的額度或者標準等問題。在安排對學生實習進行管理和處罰部門時,涉及了包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等多個執行力相對較弱的職能部門,另外還對學校這一方面的要求較高,要求學校監督大學生的實習并且對于大學生在實習過程的情況要十分地了解,在沒有任何激勵措施的情況下,這無疑增加了學校在管理方面的壓力。因為與普通的勞動者相比較,對實習進行管理的難度會更加大。例如有關五險一金以及代繳個人所得稅的問題,勞動法對于普通勞動者都有明確詳細的規定,而且可以在完善的信息系統中查詢到繳納的情況,具體什么時候開始繳納的、有沒有存在補繳或者不繳等情況都能知道,然而在管理實習方面,如果仍然不設置專門的部門或者增加執行力強的機構人員去處理,難免會讓許多規定之流于形式。
另外,在該《條例》中沒有給出大學生在實習過程中發生勞動權益被侵害后的具體可行的維權途徑或者渠道。也就是說,在現階段,有關大學生在實習期間如果勞動權益受到侵害還是沒有具體的救濟環節的,目前相對可行的解決方法有兩種,第一個就是向學校管理實習生的實習生管理中心求助,由學校出面和實習單位進行協商解決,第二個就是倒退到民事爭議的解決途徑中,提出民事訴訟,尋找民法中有關公民侵權的相關規定來處理大學生實習勞動權益侵害的爭議。
3.2.2企業、行業協會方面
(1)行業協會的社會責任觀念薄弱
據《TEAM》雜志對國內企業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不愿意接受假期社會實踐學生的企業超70%,認為管理實習生不方便的有63%,不會給實習生補貼的有81%[13]。這表明有一些企業出于經營管理和利益考慮,認為接受實習生是一件弊大于利的事情。
作為在勞資雙方中代表資方利益的組織,行業協會應該負起協調企業內部中有關勞動關系的重要職能,應該積極鼓勵企業接受實習生,消除相關顧慮,并且增強自身的社會責任觀念,但是在現階段來看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還有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首先,由于實習生與實習崗位的匹配方面不順利,在這方面損耗了一定的勞動力,行業協會應該積極主動與學校、政府加強在接受實習生方面的合作。其次,由于當前有關實習生方面的法律有較多空白,而且政府的保障力度較低,在這種情況下,一旦實習生出現意外傷害,這期間產生的費用就難以承擔,行業協會應該在做到充分考慮會出現哪一些不利情況的前提下,指引企業降低風險,同時還要嚴格監管在本協會的下屬企業提供給實習生的工作條件。再者,在很多企業不了解政府對實習的扶持政策的情況下,行業協會應該向企業充分說明宣傳政府實際的政策。最后,當企業在接收實習生面臨困難時,行業協會應該積極主動得將企業的困難和相關建議反饋給有關部門,使部門據此調整或制定相關政策。但是由于行業協會都沒有做到以上一點,導致出現了實習生人數與實習崗位的數量不匹配的現象,使學生在實習過程中面臨了種種勞動權益問題,也無法降低學生的失業率。
(2)企業的短視行為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口紅利帶來的較低的人工成本也逐漸消失,近年來,企業的人工成本逐年提升。而企業愿意接受實習生,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高校的實習生由于社會經驗欠缺更加容易管理,方便使用。另一方面,招收實習生的成本低,需要支付的工資更低,可以以此降低企業的經營成本。
另外,招收實習生可以更加靈活用工,不會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于用工的限制,企業可以更方便的根據自身的經營生產需要季節性的招收實習生,也可以隨意辭退實習生,因為不需要給予任何經濟補償,相關勞動監察部門不能會因此而處罰單位等。
實習如果處理得好,對于實習生和企業都是雙贏的,一方面,學生可以為未來就業積累經驗,提高工作能力,另一方面,企業可以招聘到發展所需的優秀的人才,因此,這是一個雙贏的方式。而且學校組織或者規定學生實習也是希望學生能夠增加就業機會,提高就業率。所以,從整體上看,實習過程的一個基本的原則應該是提高學生的工作能力,而不僅僅是為了解決企業當前的用工需要,不然實習根本就沒有意義。然而在實際生活中,廉價實習的問題仍然占據主導地位,企業濫用實習生的現象依然存在,為了解決短期用工問題而濫用實習生,這是一種短視的行為,忽略了企業的長期發展,不能為企業培養優秀的后備人才,而這更不利于實習生的個人發展,會使學生會單位失去信心。
3.2.3學校方面(1)學校對實習生的管理力度不足
一般情況下,學校的重點都是放在提高學校排名上,因此,學校與老師們的主要工作就是追求科研學術上的成果,而實習就被視為一個完成教學計劃的簡單的環節,相對來說,學校在為學生尋找實習單位提供實習機會或者在后續的管理方面,往往不太重視,自然也沒有興趣和精力根據社會的發展及時的調整人才培養計劃,很容易導致人才發展與市場需求脫軌。
其次,由于師資匱乏,通常高校負責實習管理工作的老師較少,一般整個學校的實習時間都是在同一時間段,但是由于學生較多,老師又分身乏術,在對實習學生的管理難免有所困難,而且老師還需要完成自己負責的那部分教學任務。這樣就更加沒有時間和精力及時的指導實習生,可能對于實習生的實習考核,慢慢地就流于形式,達不到真正督促的效果。很少有學校會設置專門的科室負責指導和管理實習生,更加沒有時間關注學生在實習過程中的合法權益是否受損。
3.2.4學生個人方面
(1)學生對法律制度存在認識缺陷
雖然在校期間有些專業會學習勞動合同法等法律知識,但是也僅僅是一點理論學習,大部分大學生還是缺乏相關法律知識,更不知道在實際情形中,哪一些行為構成了侵權,也不清楚維權的途徑或者方法有哪些,所以當權益受損時,在與實習單位的協商交涉中,實習學生更多是出于劣勢,不知道也不敢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的權益,因此在面對侵權行為時,更多的學生會選擇放棄而不是維權,更有甚者,還沒有意識到單位的做法已經侵害了自身的合法權益。也許會有一些學生會全責運用法律武器維權,但是最后有可能因為舉證困難或者維權時間長、費用高而放棄。
所以大部分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是比較薄弱的,不清楚書面協議的重要性,當發生侵權事件時更加不知所措,不懂得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4、國外實習生權益保障的經驗借鑒
在大部分外國的高等院校中,學生外出實習是一種很普遍的現象,這不僅是學校課程中的一部分,也被視為提高高校畢業生就業率的一個有效途徑。一方面,在國外的高校中,學生可以參加的實習的類型相對較多,學校也會比較負責的組織指導學生的實踐學習。另一方面,學生為了在實習中獲得未來就業需要的工作技能業經驗,會更加積極的配合學校的實習安排。而且國外的工會的話語權更大,在維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方面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國外的法律體系也很完善、在醫療保障方面有一個比較全面的體系。因此,在國外很少存在單位故意延長員工的工作時間、或者是隨意克扣學生的薪酬等侵權的現象,高校很重視學生實習的效果。在當下,雖然在中國學生實習也越來越普遍,有的學生甚至經歷過幾次實習,而且部分知名企業也越來越重視培養優秀實習生以增加公司的后備人才,但是我國卻還沒有形成成熟的實習生權益保障的機制與之相對應,所以,有必要學習國外發達國家在相關權益保障機制方面的成熟經驗,取長補短,完善我國在這方面的不足。
4.1相對健全的實習法律法規
國外的法律法規很重視對于勞動者權益的保障。德國通過制定頒布不同的法律法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大學生實習權益保障法律體系,例如,聯邦職業教育法、企業基本法、意外傷害保險法等[14]。在法國,實習生的權益受到統一立法的保護,法國國會通過了新的《實習生法》,修改了實習生的招聘規模、實習生的待遇、實習生的勞動時間,并加強了勞動監管[15]。
另外,國外一些國家對于實習生的薪資補貼有明確的規定。如英國政府允許參與實習計劃的企業給實習生提供低于國家最低薪資標準的工資[16]。此外,在日本,雖然對于實習生的工資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要求實習單位必須給予實習生一定的實習補貼,而且需要為實習生繳納意外傷害險和工傷保險。由此可見,國外有比較健全的關于實習生的相關法律法規,并且對于實習生的實習時間、工資待遇以及保險待遇等相關基本權益保障問題有比較明確的規定,這表示如果要保障實習生的權益,首先要有完善的法律保障。
4.2政府鼓勵企業接收實習生
國家政府重視通過政策和財政支持大學生實習,但在具體做法上有差異。德國的企業一般設有不同層次的實習崗位,德國政府主要通過減免稅收的優惠政策和政府經費補貼方式,根據提供實習崗位的多少對實習企業給予財政支持[17]。而澳大利亞政府主要是通過補貼中間機構,將大學生實習打造成賣方市場的方式支持大學生實習[18]。美國對于提供一定數量實習崗位的企業給予稅收減免或通過政府購買的方式進行支持[19]。
綜上,一些外國政府在為實習生創造實習機會、保障在校大學生在實習期間的基本權益以及在鼓勵企業積極接受大學生實習方面取得很好的效果,國外政府的一些做法值得我國借鑒,例如向接受大學生實習并且給實習生提供滿意的培訓的企業提供一些優惠政策等。
4.3學生實習的積極性高
對于在校大學生來說,實習期是為日后進入社會的準備期,在實習期間,大學生不僅可以將學校的專業知識轉化為實際操作,還可以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因此,在校大學生經過實習后不但綜合能力有所提升,而且自我保護能力也會相應提高。相對而言,國外的高校更加重視大學生的實習,具有更加完善的實習體制,并且愿意給學生提供實習機會的企業也較多,所以,在國外,大學生在參加實習的積極性方面遠遠高于國內。
實習在德國是高校的一門必修課,所有的大學生都需要參加實習,認為實習效果較好的學生占一半以上[20]。對于美國的大學生來說,實習是一種投資方式。一項來自沃爾特公司的調查顯示,1980年美國大學生實習參與率只有3%;而1998年達到77%[21]。也就是說,在美國,畢業前至少參加一次實習幾乎成了每個學生的標配?,F階段,特別是在經濟不景氣、就業競爭激烈的情況下,為了在畢業后的就業中獲得優勢,大學生參加實習的積極性更高。
5、保障大學生實習勞動權益的對策建議
從大學生的角度看,實習不僅是畢業前必須完成的一門必修課,更是未來就業的助力。如果大學生有一定的實習經歷,會更有利于日后找工作,而且在一些知名企業在招聘時,有實習經驗的優秀大學生會更加優先考慮。但由于種種因素,大學生在實習過程中的基本勞動權益得不到保障。比如,典型的問題是,中國的實習生比較多,而相對優秀的企業比較少。為了解決短期用工緊張的問題,一些企業以實習為名招收實習生,卻把實習生當成廉價勞動力,重視實習生工作卻忽視培訓。另外,一些大學身“識人不清”不小心進入了一些不合格的單位,重復簡單的勞動,浪費精力和時間,沒有得到應有的培訓。為了保障大學生實習勞動權益,以最大化的發揮大學生的能力,本文針對大學生實習勞動權益保障方面存在的問題,了解了國內外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夠給出保障大學生實習勞動權益的有效建議。
5.1法制建設方面
(1)明確實習生的身份,出臺相關保護法規
影響了對實習生勞動權益糾紛判斷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實習生的雙重身份,我國應該盡快制定全國性的專門針對大學生實習有關情況的法律法規,通過立法的方式使實習生有法可依,保障大學生在實習過程中的基本勞動權益,也通過立法將企業接納實習學生的行為從社會責任上升到一種可以提高企業聲譽的法律義務。
另外,張勇教授認為,在制定《在校學生實習保護條例》還不成熟的情況下,可以考慮適當的擴大《勞動法》的適用范圍,將在實習過程中的大學生納入到《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等相關勞動法規調整范圍,這樣大學生在實習期間出現勞動糾紛等問題就有法可依。
(2)將實習生納入工傷保險的范圍
使實習學生在社會保障法中工傷保險的調整范圍內。具體的做法可以參考有關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大學實習生的工傷保險由實習單位一方購買。以中山為例,工傷保險的繳納只需要企業即可,個人是不需要繳納的,企業的繳費的比例為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2%,如果按照中山的最低工資標準1720元來計算,企業每個月只是需要為每個人繳納3.44元,這對于一個企業來講,不算是一筆很大的支出,但是可以使實習生和企業都得到更大的保障,也能夠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為實習生提供培訓,可以招收更多的大學生,以促進實習市場的長遠發展。
5.2實習單位方面
(1)建立系統的實習生制度,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為了更好地管理單位的實習生,應當建立一套系統的針對實習生的實習生制度。首先,發布的實習崗位招聘信息一定要合法,可以參照《勞動合同法》的必要條款,與實習生簽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實習協議,使實習生的權益得到保障以合同為保障,逐步完善大學生崗前培訓制度。其次,實習單位在招收實習生時要得到所在學校的認可。如果實習單位是校企合作型,就要與校方簽訂合作協議,保障大學生權益,要明確學校和實習單位在實習生管理和實習生傷害事故方面的責任。最后,實習單位、學校和學生要簽訂書面協議以明確在實習期各方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尤其要清晰如果實習學生在實習期受到意外傷害的處理辦法。
(2)勇于承擔社會責任,提升企業的形象
接受學生實習,并且保障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的基本勞動權益,是用人單位為社會公益事業做貢獻的一份責任。實習單位如果只考慮經營利益、節省開支而無視實習學生應得的合法權益,將實習學生充當廉價勞動力,而且提供的實習環境惡劣等,無疑會受到社會的譴責,也會影響企業的形象。例如,由于違法用工以及員工連續自殺事件,已經受到社會嚴厲譴責的富士康公司。
(3)制定實習管理機制,提供商業意外傷害險
實習單位制定嚴格實習管理機制,不但是負責任的行為,也是規避風險的穩妥的方式,這樣實習生在實習的過程中就會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做法是錯誤的,才清楚什么樣的行為會產生不利影響等等,除此之外,最好為實習生購買商業意外傷害險,為實習生的安全提供了保障,才更容易留住優秀實習生,實習生在工作中不幸受到意外傷害時,有一份保障,也可以使企業承擔的經濟賠償盡量減到最低,最后達到雙贏的局面。
5.3學校管理方面
(1)實行嚴格的實習管理機制
大學生在校期間到實習單位實習,這是一種教育的延伸,學校應該責無旁貸的給予大學生實習指導,鼓勵、支持大學生們外出實習,嚴格管理實習生。為了是大學生在實習過程中能夠提高自身的能力,學校應該設立專門的負責大學實習生的科室或者部門,以便在他們實習的過程中可以為他們提供實時的幫助與指導,而且學校應該為學生的基本權益提供一些保護,并主動承擔學生的法律責任。如果要組織學生到單位實習,學校要了解清楚學生的安全是否有保障、薪資待遇以及工作環境等情況,要與實習單位和學生簽訂三方協議明確各方的責任。
(2)高校之間聯合起來,建立實習單位黑名單
由于實習學生不在勞動法的調整范圍內,也不受許多相關法律的保護,在實習學生的基本勞動權益受到侵害時,難于找到適用的法律,也因為學生本身法律知識薄弱,而且維權的時間長、成本高,實習學生更容易選擇放棄維權,而這就助長了不合格單位或者違法企業的氣焰。各個學校應該充分利用已有的資源,聯合起來,建立起校園系統的糾紛調制機制以及實習單位黑名單,收集各個高校中學生被侵權那些實習單位,預防再有學生進入該單位實習,如果該實習單位意識到自身的錯誤并且愿意與學生調解的,可以把該單位放出黑名單但需要繼續監督。在遇到學生發生糾紛時,首先通過糾紛調解機制與單位協調解決,將學生受到的傷害降到最低,也讓實習單位及時改正自身的錯誤。如果調解失敗,走法律程序,不但可以為學生維權,也可以讓學生從中學習。
5.4學生個人方面
(1)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學生除了要有維權的意識,更重要的是重視對法律知識的學習。學生在學校中學習,學校應該將有關實習權益保障的相關內容增加到日常課程教學中并且定期開展普法的講座或者模擬法庭,使學生在實踐中更深入的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另外,學生個人也要主動學習了解諸如《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社會保障法》等法律知識,了解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采取何種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在與實習單位簽訂實習合同的時候,大學生要認真閱讀合同的相關條款,了解清楚與實習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重點要標明,如果在實習期間發生意外傷害,誰應該承擔責任。大學生在實習期間要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最好購買醫療保險,為自己的安全謀求多一分保障,一旦發生自己的基本勞動權益被侵害的情況,可以和實習單位協商調解,也可以向學校求助。在實習期間,要保留實習協議、工資單等可以證明自己實習關系的證據,為有可能發生的勞動爭議做好準備。
(2)端正實習的態度,對實習認真負責
在實習的過程中,應該認真負責的完成實習單位下發的任務,這樣不僅可以體現自己的良好品格,還能為日后的工作積累經驗。大學生走出校園參與實習,其實就相當于積累社會經驗了,所以應該好好珍惜實習的機會,在實習中鍛煉自己的能力。
結論
在就業競爭激烈的背景下,為了積累工作經驗,提高工作技能和增加就業機會,在校大學生越來越熱衷于參與實習工作,本文主要研究這一群體在實習期間發生的勞動權益損害的問題。通過調查問卷的結果,社會的新聞報道以及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發現有關我國實習生權益糾紛的事件頻發,而要保障好實習生的勞動權益,構建完善的實習勞動權益保障體系,需要政府、企業、學校以及學生個人的共同努力的。在這方面,國外發達國家的一些成功經驗確實值得我們借鑒學習。所以在了解國外的一些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一些較為可行的建議,首先是期望制定全國統一的大學實習生的法規條例以明確界定大學生實習的身份,企業能夠提高社會責任感認真對待實習生,希望學校能夠嚴格管理實習學生,學生本人能夠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了解更多的法律法規,在實習時慎重簽約,從而使實習期的權益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最后,由于本人能力有限,知識覆蓋面較窄,缺乏足夠的資料數據,本文研究還不夠透徹,懇請導師們指正。
參考文獻
- 盧迎. 國外人才培養對我國大學生實習教育的啟示[J].中國人才,2011(14):176-177.
- M and R.Prince.National Intern Scheme to Help Graduates through the Recession. The Telegram [N/OL] .January9,2009.
- 崔玉隆. 大學生實習相關法律問題的探討[J]. 法制與社會,2008(14).
- 張勇. 基于促進就業理念的大學生實習立法問題研究[J].華東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25(02):85-91.
- 黃璜. 應當建立實習勞動關系制度——憲法視野下的高校實習生權益保護[J]. 廣西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9, 24(1):115-118.
- 喻莎. 淺析大學生實習權益的保障[J]. 科教文匯(下旬刊),2008(10):204-205.
- 朱仁宏,鐘煜維,曾楚宏. 企業如何破解實習生管理難題[J].中國人力資源開發,2007(07):50-53.
- XXXX常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Z].北京:民主法制出版社,
- 黃芳. 論大學生的實習權[J]. 高教探索,2011(03):40-44.
- 黎建飛,許超然. 大學生求職中的知情權[J]. 中國大學生就業,2007(07):52-53.
- 鐘稅官. 鐘稅官信箱[J]. 中國稅務, 2007(02):31-32.
- 李鵬,朱德全. 從缺失到歸位職校生實習權利救濟機制研究[J]. 職教論壇,2013(01):74-77.
- 毛靜,徐原久. 關于大學生假期社會實踐的思考[J]. 中國地質教育,2008(02):40-43.
- 劉偉,王迅,徐光輝. “易班”網絡平臺下工科大學新生班級存在問題及管理模式構建[J]. 人力資源管理, 2018(1):2-2.
- 宮文霞. 大學生實習期權益保障的策略研究[J]. 人力資源管理, 2018(1):2-2.
- 徐國正,張坤,曹璐.中英高校大學生實習制度的比較與啟示[J].大學教育科學,2017(06):106-110.
- 張頌.德國大學生的就業指導和實習管理[J].河北師范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2009,11(12):77-80.
- 王妙婷,蔣晉紅. 中外高職院校學生頂崗實習法律制度比較研究[J].晉中學院學報,2014,31(02):68-71.
- 劉艷萍.美國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機制對我國大學生就業的啟示[J].中國成人教育,2016(17):123-125.
- 趙明剛. 德國大學的實習制度探析[J].教育評論,2010(06):163-165.
- Stock,J.A.Internships:Stepping-stones to CareerWorld [J/OL] .Oct. 2004.
附件
在校學生實習調查問卷
1、您現在是 [單選題]
選項 | 小計 | 比例 |
大一 | 32 | 6.77% |
大二 | 66 | 13.95% |
大三 | 54 | 11.42% |
大四 | 321 | 67.86% |
本題有效填寫人次 | 473 |
2、截止到目前為止,您一共參加過幾次實習? [單選題]
選項 | 小計 | 比例 |
0次 | 19 | 4.02% |
1次 | 244 | 51.59% |
2次 | 147 | 31.08% |
3次及以上 | 63 | 13.32% |
本題有效填寫人次 | 473 |
3、您通過什么渠道獲得實習機會? [多選題]
選項 | 小計 | 比例 |
通過學?;蚱渌M織(如校園招聘) | 307 | 67.62% |
通過中介機構 | 76 | 16.74% |
通過同學、朋友或親戚介紹 | 178 | 39.21% |
自己上網或者實地找到 | 191 | 42.07% |
其他 | 13 | 2.86% |
本題有效填寫人次 | 454 |
4、您參加實習的時長是 [單選題]
選項 | 小計 | 比例 |
一個月以下 | 71 | 15.64% |
一個月 | 100 | 22.03% |
兩個月 | 107 | 23.57% |
三個月及以上 | 176 | 38.77% |
本題有效填寫人次 | 454 |
5、您實習最重要的動機是什么? [單選題]
選項 | 小計 | 比例 |
學校規定參加實習 | 140 | 30.84% |
學習技能,積累經驗 | 219 | 48.24% |
鞏固專業相關知識 | 41 | 9.03% |
打發時間 | 12 | 2.64% |
賺取外快 | 39 | 8.59% |
其他 | 3 | 0.66% |
本題有效填寫人次 | 454 |
6、在實習期間您的工作內容是? [單選題]
選項 | 小計 | 比例 |
和其他員工一樣的工作 | 162 | 35.68% |
觀摩和學習 | 160 | 35.24% |
與專業不相關的簡單重復工作 | 128 | 28.19% |
其他 | 4 | 0.88% |
本題有效填寫人次 | 454 |
7、入職之前是否有培訓? [單選題]
選項 | 小計 | 比例 |
培訓較簡單 | 229 | 50.44% |
培訓較好 | 115 | 25.33% |
無培訓 | 110 | 24.23% |
本題有效填寫人次 | 454 |
8、您實習期間的月工資是多少? [單選題]
選項 | 小計 | 比例 |
無收入 | 70 | 15.42% |
1000元以下 | 78 | 17.18% |
1000-2000元 | 188 | 41.41% |
2000-3000元 | 92 | 20.26% |
3000元上 | 26 | 5.73% |
本題有效填寫人次 | 454 |
9、您是否與單位簽訂書面協議? [單選題]
選項 | 小計 | 比例 |
有,每家實習單位都有書面協議 | 178 | 39.21% |
有,但只是個別單位 | 162 | 35.68% |
從來沒有 | 114 | 25.11% |
本題有效填寫人次 | 454 |
10、實習時是否有購買商業意外傷害險? [單選題
選項 | 小計 | 比例 |
有,自費購買 | 43 | 9.47% |
有,實習單位購買 | 124 | 27.31% |
不清楚 | 160 | 35.24% |
沒有 | 127 | 27.97% |
本題有效填寫人次 | 454 |
11、如果您的權益受損或者產生實習糾紛時,您的做法是? [單選題]
選項 | 小計 | 比例 |
與實習單位協商 | 175 | 38.55% |
提起勞動爭議仲裁 | 56 | 12.33% |
提起法律訴訟 | 41 | 9.03% |
向學校相關部門求助 | 144 | 31.72% |
默默承受 | 37 | 8.15% |
其他(請注明) | 1 | 0.22% |
本題有效填寫人次 | 454 |
12、您認為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時不能維權的原因是? [單選題]
選項 | 小計 | 比例 |
沒有專業的法律知識 | 157 | 34.58% |
無部門接受投訴 | 56 | 12.33% |
缺少專業人士的幫助 | 129 | 28.41% |
沒時間 | 13 | 2.86% |
維權費用高 | 51 | 11.23% |
不想惹事 | 48 | 10.57% |
本題有效填寫人次 | 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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